农妇卖150份粉蒸肉判赔5万最新进展_为什么原判被撤销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11:05:56  

1月11日,记者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买家)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2021年7月,黑龙江男子邵佰春在毛妈妈经营部购买了150份熟食。“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新进展。

重庆的王女士在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邵先生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一二审王女士均败诉,要求退还约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加上案件受理费,共计5万余元。2022年4月,王女士对记者表示,想不通这个结果,将继续上诉。

“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新进展:准许撤诉,撤销原判

王女士家出售的粉蒸肉(视频截图)

舆论高度关注后,重庆一中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回应了质疑称,2022年4月22日下午,该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4月29日,王女士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4日,重庆市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2023年11月2日,重庆市高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定。

据重庆市高院民事裁定书,该院审理过程中,原告(邵先生)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法院认为,原告撤回一审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准许。

依据规定,重庆市高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民终474号民事判决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7民初7472号民事判决。11日晚,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件相关情况不便回应。“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新进展。

澎湃新闻曾前往忠县探访“毛妈妈经营部”。“毛妈妈经营部”系家庭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王亚琼曾称,经营部是其婆婆毛兰英腌制一坛一坛咸菜逐渐发展起来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曾撰文指出,法律之所以对这些小作坊在食品安全标准上放低要求,一方面是对那些经营小本生意、销售也往往依赖口耳相传的小作坊持宽容态度,另一方面也是借此实现市场生态的多样和丰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而实践中要求所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都符合第26条共八项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其这类生产者成本低、规模小、收益低的特点。(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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